質疑警方手令覆核敗訴 李柱銘等要求警方付訟費被拒
社會
發布時間: 2020/11/02 14:00
李柱銘及何俊仁等5名民主派人士早前就警方檢查各人手機內容提出司法覆核,被判敗訴,並需支付訟費,5人早前提出反而該由警務處處長一方支付訟費,高院今(2日)頒下判詞,駁回有關申請。
申請人李柱銘、何俊仁、單仲偕、區諾軒和楊森;答辯人為涉案東區法院裁判官及警務處處長。
判詞中指出,5名申請人一方指,他們提出本案司法覆核前,曾就裁判官簽發有關搜查各人手機的手令提出反對,但裁判官當時錯誤地認為他並無司法管轄權審理有關反對,而警務處在此事上亦有責任,加上警方不斷堅持會搜查各人手機。申請人又指本案釐清了警方行使手令時的手法,因此本案帶來了一些指引性裁決。
但法官認為,雖然裁判官犯下錯誤,但有關錯誤並非受警務處一方誤導所引致,而法庭於判詞中就警方行使手令的手法所給予的意見,並不會使申請人一方變為勝訴一方。
法官指申請人針對有關手令提出的挑戰全部不成立,因此看不到任何理由更改原有的訟費命令,因此駁回有關申請,維持原判。
實時追蹤香港新冠肺炎確診者住所/出現地點,立即下載經濟日報App:bit.ly/2JdOaiS
訂閱TOPick Telegram,集合最新優惠及送禮情報:bit.ly/3bebLM2
記者:楊詠渝